2015年拍拍招商及開店標準
第一章 2015年拍拍平臺招商重點
1.1 優先招募在行業內有影響力的賣家;
1.2 優先招募經營原創、新奇特類商品的賣家;
1.3 優先招募適宜移動端進行市場推廣的賣家;
1.4 優先招募能夠為消費者提供更好的商品和服務的賣家。
第二章 適用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拍拍平臺所有賣家。
第三章 入駐須知
3.1拍拍平臺暫未授權任何機構進行代理招商服務,入駐申請流程及相關的收費說明均以拍拍平臺官方招商頁面為準。
3.2拍拍平臺有權在申請入駐及后續經營階段要求賣家提供其他資質。
3.3拍拍平臺將結合各行業發展動態、國家相關規定及消費者購買需求,不定期更新本標準。
3.4賣家必須如實提供資料和信息:
3.4.1 請務必確保申請入駐及后續經營階段提供的相關資質和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有效性(若賣家提供的相關資質為第三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商標注冊證、授權書等,請務必先行核實文件的真實有效完整性),一旦發現虛假資質或信息的,拍拍平臺將不再與賣家進行合作并有權根據拍拍平臺規則及與賣家簽署的相關協議之約定進行處理;
3.4.2 賣家應如實提供其店鋪運營的主體及相關信息,拍拍平臺關于賣家信息和資料變更有相關規定的從其規定。
3.5拍拍平臺邀請入駐的賣家如拍拍平臺有相關規定的從其規定。
3.6 拍拍無線是拍拍平臺及平臺服務的重要組成部分,故賣家同樣須遵守拍拍無線(包括拍拍微店、微小店、拍拍APP等)相關入駐規定或標準,如《拍拍微店招商入駐標準》。
第四章 開店入駐限制
4.1京東集團員工及其近親屬禁止在拍拍平臺開店。
4.2同一居民身份證自然人主體只能認證并經營一個個人賣家店鋪。
4.3經營類目限制,賣家開店所經營的類目應當符合拍拍平臺的相關標準,詳細請參考《拍拍類目入駐限制及主營類目修改管理規范》。
4.4同一主體重新入駐拍拍平臺限制: 嚴重違規(包括但不限于銷售假貨、欺詐等違規行為)或資質造假被拍拍平臺清退的賣家永久限制再次入駐拍拍平臺。
4.5拍拍平臺有權根據包括但不僅限于品牌需求、店鋪經營狀況、服務水平等其他因素退回賣家申請。
4.6店鋪須根據平臺規定及系統設置流程加入拍拍平臺誠信保證計劃。
4.7 如非個人賣家在拍拍平臺開店過程中,自該賣家申請開店之日起30個自然日內,未成功開店的,則拍拍平臺有權釋放該賣家申請注冊的店鋪名稱。
4.8自賣家退出“誠信保證計劃”之日起的15日后,拍拍平臺將釋放該店鋪的店鋪名稱以及二級域名,之后賣家須重新設置店鋪名稱及域名信息。
第五章 拍拍賣家入駐標準
5.1 賣家須遵照拍拍平臺規則及系統流程設置完成相應信息認證。
5.2 賣家申請入駐拍拍平臺的資質標準詳見《拍拍平臺招商資質標準細則》。
5.3 入駐拍拍微店,需遵守本章節第5.1、5.2條規定的標準,同時依據拍拍平臺系統流程開通相應拍拍微店。
5.4拍拍平臺開店入駐資費信息請見《拍拍平臺經營類目資費一覽表》。
第六章 拍拍平臺店鋪類型及相關要求
拍拍平臺所有店鋪(包括拍拍微店店鋪)類型及要求具體如下:
6.1 旗艦店(官方旗艦店),僅適用于非個人賣家。店鋪需完成并通過非個人賣家認證,品牌名應為已經注冊的商標(R狀態)或正在受理注冊中的商標(TM狀態且注冊申請時間須滿六個月)。
6.1.1官方旗艦店:賣家是該品牌(商標)的商標權利人。
6.1.2旗艦店:賣家是該品牌(商標)的商標權利人或賣家持有該品牌(商標)的權利人出具的在拍拍開設品牌旗艦店的授權文件,授權文件中應明確品牌或商標授權的排他性、不可撤銷性,開設旗艦店的時間應在授權期內。
6.2 專賣店,僅適用非個人賣家。店鋪需完成并通過非個人賣家認證,品牌名應為已經注冊的商標(R狀態)或正在受理注冊中的商標(TM狀態,注冊申請時間須滿六個月),賣家應持有該品牌(商標)的權利人出具的銷售該品牌商品的商標授權文件(排他或非排他性均可),且店鋪只能在商標授權期內經營。如經營多個品牌的,各品牌應歸同一實際控制人(指各品牌的商標權利人為同一主體)所有。
6.2.1品牌(商標)權利人出具的授權文件不應有地域限制。
6.3 專營店,僅適用非個人賣家。店鋪需完成并通過非個人賣家認證,賣家在拍拍同一級類目下(特殊經營類目不受此條件限制)經營兩個及以上品牌商品,賣家為該品牌商標權利人,或賣家持有相應品牌商標的權利人或商標權利人授權的代理人出具的銷售授權書。
6.3.1專營店,可以有以下幾種情形:
相同一級類目下經營兩個及以上他人品牌商品入駐拍拍平臺的賣家專營店;
相同一級類目下既經營他人品牌商品又經營自有品牌商品入駐拍拍平臺的賣家專營店。
6.4海外購,店鋪需完成并通過賣家認證,根據國家及拍拍平臺要求經營來自海外市場的商品。
6.5 二手店,賣家需完成并通過非個人賣家認證,賣家店鋪經營二手商品,即銷售賣家持有的、或已經過一次或多次交易的商品。
6.6各類型店鋪命名詳細說明,詳見《拍拍平臺賣家店鋪命名規則》。
第七章 拍拍平臺資費標準
7.1 誠信保證金為賣家向拍拍繳納的用以保證店鋪規范運營及對商品和服務質量進行擔保的金額。
7.1.1 保證金的補足、退還、扣除等依據賣家簽署的相關協議及拍拍平臺規則約定辦理;
7.1.2 拍拍平臺各經營類目對應的保證金標準詳見《拍拍平臺經營類目資費一覽表》。
7.2平臺使用費為賣家依照與拍拍簽署的相關協議使用拍拍平臺各項服務時繳納的固定技術服務費用。拍拍平臺各經營類目對應的平臺使用費標準詳見《拍拍平臺經營類目資費一覽表》。新簽賣家須在申請入駐獲得批準時一次性繳納相應服務期間的平臺使用費,續簽賣家的續展服務期間對應平臺使用費須在每年12月26日18時前一次性繳納。服務期間以“年“為單位。
7.2.1 平臺使用費結算:
7.2.1.1賣家主動要求停止店鋪服務的,按照店鋪實際經營月份收取平臺使用費;
7.2.1.2賣家因違規行為或資質造假被清退的不返還平臺使用費;
7.2.1.3每個店鋪的平臺使用費依據相應的服務期計算并繳納。服務開通之日在每月的1日至15日(含)間的,開通當月按一個月收取平臺使用費,服務開通之日在每月的16日(含)至月底最后一日間的,開通當月不收取平臺使用費;
7.3費率:賣家根據經營類目在達成每一單交易時按比例(該比例在與賣家簽署的相關協議中稱為“技術服務費”)向拍拍交納的費用。拍拍平臺各經營模式各經營類目對應的費率標準詳見《拍拍平臺經營類目資費一覽表》。
第八章 附則
8.1本標準中的“日”如無特殊說明均指連續的自然日,如7日是連續7個自然日。
8.2 拍拍平臺用戶的行為,發生在本標準生效之日以前的,適用當時的標準;發生在本標準生效之日以后的,適用本標準。
8.3 拍拍平臺可能隨時修改、補充或更新本規則并在該規則生效前在拍拍平臺給予以公告,上述公告一經發布即視為通知所有使用拍拍平臺服務的主體,一經發起舉報即為接受變更后的規則內容。
本標準于2014年11月27日發布, 于2015年1月1日起生效。
QQ商城入駐詳細入駐流程及需材料如下:
入駐QQ商城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