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得了商標權,并不代表你可以隨意使用。在使用過程中需要合法地、規范地使用,不然有可能構成商標濫用。那么商標在使用過程中,哪些行為構成商標侵權?
商標在使用過程中,哪些行為構成商標侵權?
具備下述四個構成要件的,構成銷售假冒注冊商標商品的侵權行為:
1、必須有違法行為存在,即指行為人實施了銷售假冒注冊商標商品的行為;
2、必須有損害事實發生,即指行為人實施的銷售假冒商標商品的行為造成了商標權人的損害后果。銷售假冒他人注冊商標的商品會給權利人造成嚴重的財產損失,同時也會給享有注冊商標權的主體帶來商譽損害。無論是財產損失還是商譽損害都屬損害事實。
3、違法行為人主觀上具有過錯,即指行為人對所銷售的商品屬假冒注冊商標商品的事實系已經知道或者應當知道。
4、違法行為與損害后果之間必須有因果關系。即指行為人的銷售行為與造成商標權人的損害結果存在前因后果的關系。
對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當事人可以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商標注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向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投訴,請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侵權案件進行查處。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尚未構成犯罪的侵權案件作出行政處理,對涉嫌構成犯罪的侵權案件移送司法機關追究侵權人的刑事責任。
注意:
1.工商所是縣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派出機構,可以接受投訴人投訴。
2.投訴一般應采取書面形式,寫明有關情況并提供相關證據,如侵權嫌疑人名稱、地址,涉嫌侵權行為的發生地,涉嫌侵權的商標標識或者物品(照片、影印資料)等,同時附送商標權利人有效的權利證明。
3.在查處商標侵權案件過程中,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可以要求權利人對涉案商品是否為權利人生產或者其許可生產的產品進行辨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