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晚11點,周杰倫新歌《說好不哭》在多家音樂平臺發售,數字專輯售價3元一張。然而,北京青年報記者注意到,周杰倫新歌發售不到12小時,在某二手平臺上,已有多位賣家低價出售該新歌。對此,律師表示該行為涉嫌侵權。
發售該單曲平臺方騰訊音樂工作人員介紹,《說好不哭》昨晚剛上線,對于其他盜版侵權情況尚在了解中。但作為平臺方,會幫助唱片公司日常監控網絡侵權情況和打擊盜版等工作,發現侵權行為會啟動法務維權程序。
周董發新歌了!16日晚11點,歌手周杰倫新單曲在線發售,隨即刷爆社交網絡,不少80后、90后網友紛紛留言,稱周杰倫的歌聲代表了他們青春的回憶。周杰倫此番上線的新單曲名為《說好不哭》,同時在QQ音樂、酷我音樂、酷狗音樂三個音樂平臺上進行銷售,售價3元一張。
周杰倫的影響力從新歌銷量可見一斑,據某音樂平臺統計,截至17日上午9時,周杰倫新歌在該平臺銷售額已突破千萬,成為該平臺歷史銷售額最高的數字單曲。周杰倫新歌也給平臺方造成不少壓力,不少網友反映某音樂平臺一度無法打開該歌曲頁面。
然而,新歌大火的同時,也有不少人做起了這首歌的生意。北青報記者注意到,在某二手交易平臺上,出現不少低價轉賣周杰倫新歌的商家,價格在0.3元到1元不等,賣家均標榜無損品質。記者聯系到一位賣家,他以0.3元的價格出售周杰倫新歌,付款后,該賣家通過云盤將MP3格式的歌曲發給記者。此外,還有不少賣家通過微信等方式出售該歌曲。
對此,北京煒衡律師事務所周浩律師告訴北青報記者,根據我國《著作權法》第四十八條規定,未經錄音錄像制作者許可,復制、發行、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其制作的錄音錄像制品,根據情況,出售者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同時損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銷毀侵權復制品,并可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還可以沒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權復制品的材料、工具、設備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而作為平臺方,周律師介紹,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網絡服務提供者未經許可,通過信息網絡提供權利人享有信息網絡傳播權的作品、表演、錄音錄像制品,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其構成侵害信息網絡傳播權行為。
17日上午,發售該單曲平臺方騰訊音樂工作人員介紹,《說好不哭》17日晚剛上線,對于其他盜版侵權情況尚在了解中。但作為平臺方,會幫助唱片公司日常監控網絡侵權情況和打擊盜版等工作,發現侵權行為會啟動法務維權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