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邢臺市警方20日通報,經過8個月縝密偵查,邢臺警方成功偵破公安部督辦“12.22”特大假冒注冊商標案。該案涉及四省,涉案金額逾2500萬,抓獲犯罪嫌疑人11名。
通報稱,2014年10月,邢臺市公安局食藥安支隊接舉報稱:犯罪嫌疑人冉某楊(男,邢臺廣宗人)長期從山東鄭某良(男,山東冠縣人)的制假窩點購進假冒瀘州老窖、紅花郎、賴茅等酒銷售。經偵查,犯罪嫌疑人冉某楊還從河南濮陽購進大量“全興醇”系列酒,疑似假酒。因涉案范圍廣,涉及資金大,2014年12月22日,邢臺市公安局將此案立為“12·22”假冒注冊商標案。今年5月,被公安部列為部督案件。
此后,冉某楊于2015年春節前購進74萬余元假冒“全興醇”系列酒。為防止走漏消息,專案組決定同時對冉某楊及山東涉案犯罪嫌疑人鄭某良等人實施抓捕。3月31日晚,專案組民警趕赴山東冠縣,端掉鄭某良的制假窩點,查獲假冒各種名牌酒6000余件,查封一條用于灌裝假酒的生產線。同時,對潛逃的犯罪嫌疑人鄭某良、許某華(系鄭某良的妻子)上網追逃。
4月1日,犯罪嫌疑人冉某楊在邢臺落網。據冉某楊供述,假冒“全興醇”系列酒購自河南濮陽祥和商貿有限公司,其余假冒各品牌酒類均購自山東冠縣鄭某良經營的酒廠。
專案組民警摸排發現,河南濮陽祥和商貿有限公司主要經營酒類批發生意,其銷售范圍涉及河北、河南、山東等地,該公司的崔某紅、尚某玲、崔某軍3人參與該案,3人以公司名義買賣假冒“全興醇”系列酒。經調查,該公司的假冒“全興醇”系列酒均從四川成都一個叫鄧某聰(男,四川成都人)手中收購。
7月底,專案組民警兵分兩路,遠赴河南、四川收網,在當地警方配合下,成功將犯罪嫌疑人崔某紅、崔某軍、尚某玲、鄧某聰等人抓獲。
據統計,該案共查獲假冒白酒制品7.2萬余件(約45萬瓶)、假酒包裝盒30萬個、外包裝箱4萬余個,涉案金額逾2500萬,11名犯罪嫌疑人落網。